东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公开

招聘4名特别聘员公告

 

根据工作需要,依据《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东府〔20179号),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公开招聘4名特别聘员,聘用为驻局专家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单位和岗位

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招聘驻局专家4名,分别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领域驻局专家1名,安全生产基础领域(主要为有限空间、粉尘涉爆、液氨制冷作业、锂离子电池企业安全监管)驻局专家1名,消防领域驻局专家1名,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领域驻局专家1名,在市应急管理局坐班,专职提供技术支持。

二、招聘程序

(一)报名

1. 报名基本条件

1)政治立场坚定,热爱应急管理事业,坚持原则,作风正派,认真负责,廉洁奉公,无不良社会活动记录;

2)熟悉应急管理、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,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,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驻局专家工作,并接受东莞市应急管理局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;

3)化工、安全工程、消防、信息化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;

4)年龄在50周岁以下;

5)具备本科以上学历、10年以上一线(企事业单位)工作经验,有机关工作经验优先。

2. 报名方法

采用线上报名方式。

3. 报名时间

202043日至420日。

4. 报名路径

请将报名资料发送到 229715502@qq.com电子邮箱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5.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

1)《东莞市特别聘员公开招聘报名表》(见附件)Word文档及签名PDF文档各一份;

2)身份证扫描件;

3)户口簿扫描件;

4)学历学位证书、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扫描件;

5)长期从事与本次招聘岗位相关工作所在单位证明,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;

6)相关职称证书、资格证的扫描件;

7)个人免冠电子照片(JPG格式)。

(二)资格审查

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,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,将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邮件回复报名人员。

(三)聘用考核

考核以面试+评审的方式进行,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。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。

1. 面试

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对象的专业知识、综合分析等能力。面试限时每人15分钟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面试成绩前3名入围接受综合评审。

2. 综合评审

由市应急管理局有关领导,并聘请有关专家,组成综合评审组,对招聘对象资质条件、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评审,每个职位各遴选1名招聘对象列入拟聘用初步人选。

(四)体检

组织拟聘用初步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,按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有关规定进行体检。

(五)确定拟聘人员、公示

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在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。

(六)办理聘用手续

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,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。聘用合同依据《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东府〔20179号)签订。

三、薪酬待遇

特别聘员待遇为25万元人民币/年,薪酬构成参照《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》(东人发〔20173号)执行。

咨询电话:0769-22212692;联系人:张小姐。

 

附件: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聘员招聘报名表